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在全系统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砖瓦窑无证开采和违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对所有砖窑进行全面排查。
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搞好打击砖瓦窑无证开采和违法占地专项整治,山西省采取了四 项措施。
一是彻底取缔占用耕地的非法砖瓦窑。山西省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凡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无用地手续,擅自在耕地上取土建砖瓦窑的,一律予以取缔,责令复垦土地,并依法处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分类清理非耕地上的非法砖瓦窑。凡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无用地手续,擅自在非耕地上取土建砖瓦窑的,要先行处罚后,督促当地政府按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建设需要、规模开发和布局合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堵疏结合,取缔淘汰一批,择优保留一批,并通过政策引导,规范管理,实现有序开发,集约经营,规模发展。
三是分类处置具有批准手续的砖瓦窑。对具有合法采矿权和用地手续,且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占用非耕地的,加强日常监管,保障其合法经营;对具有合法采矿权和用地手续,但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或占用耕地的,注销采矿权,收回土地,予以关闭;对具有合法采矿权,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但符合当地产业布局、不占用耕地的,完善用地手续;对具有合法采矿权,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或占用耕地的,注销采矿权,予以关闭;批少占多、易地开采的,责令限期退回,并依法处罚。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山西省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把砖瓦窑纳入国土资源重点日常监管轨道,逐步实现打击非法砖瓦窑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需要,明确新建砖瓦窑准入条件和区位政策,在源头上、制度上尽快解决砖瓦窑小、散、乱问题的同时,支持规模生产和合法经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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