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记者从我省国土部门组织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在从7月1日起开展的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中,我省将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发放。
据了解,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将从7月1日开始至明年上半年结束,将对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补偿调查和地类转换,完成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坡耕地调查,查清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对城市、建制镇内以及15年内的规划控制区域和重点区域集镇村庄内部的土地,开展以宗地为单位的地籍调查或变更地籍调查,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和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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