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国企职工安置,同时有效防范国有土地资产流失,21日,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七项具体措施支持省属国企改革。
自2006年5月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启动以来,在753家省属企业中,需要主辅分离的有440户,实施依法破产的136户,属于改制搞活的177户,省政府明确要求,年底要完成80%以上省属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防范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省国土资源厅在七项措施中规定,要严格履行企业土地处置报批程序,全面准确申报企业使用土地。企业改制、转制、关闭破产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由企业直接缴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各市、县政府及其国土部门不得另行制定政策,也不得擅自确定出让金分成比例。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土地权益。除有批准权限的机关以外,其他部门不得处置国有企业用地。未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其土地用途,确实因为市政建设需要拆迁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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