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财政部副部长 张弘力
(2007年6月22日)
结合财政工作,我就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各级财政要把土地调查列入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土地资源供求形势日益严峻。为确保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2004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去年,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这些措施为建立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即将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进一步摸清土地资源家底,制定科学有效的土地资源宏观管理政策,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工作,也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将土地调查列入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保障经费,确保土地调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级财政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认真核定经费,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要求,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中央财政主要负担调查所需航空航天遥感资料的统一购置、基础图件的统一制作,以及组织开展全面的内业检查和重点地区、重点地类的外业检查等。目前,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总预算盘子和2007年预算安排,我部已与国土资源部协商。下一步,两部门将研究制定经费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资金。同时,财政部将根据工作进展需要及时拨付资金,从财力上确保做好此项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要把土地调查经费作为重点保障项目,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经费预算管理,拟定具体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经费执行的监督检查。
三、各级财政要研究进一步完善将基本农田保护真正落到实处的相关财政政策
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基本农田人均保有量严重不足。借这次会议,我想强调一下,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研究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着重是研究促进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政策。
第一,现有各类土地资金要向基本农田保护倾斜。2004年,国务院发文要求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包括基本农田建设在内的土地开发;2007年,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对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进行了改革,将基本农田数量作为对地方分配的一项重要因素考虑。当前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要把上述政策落实好。
第二,各级财政在预算安排上要确保国土资源部门土地执法、基本农田保护和监督等经费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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