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陕西省将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到城镇居住,为旧宅基地复垦整理和新增户宅基地划拨创造条件。
按照规定,对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并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政府可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等收益中,按其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可以为一次性货币或养老生活补助。农民放弃宅基地后,将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其原作为农民身份享有的政策待遇。复耕后的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原宅基地和房屋由村民自愿协商后有偿调剂给有条件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本村村民的,可视作放弃宅基地享受上述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在陕西省陕北和渭北一带,农民大多居住分散且宅基地面积大,特别是数量众多的地坑窑,往往占地几亩甚至十几亩。随着新农村建设和移民搬迁等工程的实施,农村废弃宅基地面积不断增大。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全省农村可供复垦整理的废弃宅基地面积有近80万亩,仅渭南市就有46.9万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年来,陕西省正逐步加大对农村废弃宅基地复垦整理力度。1999年至2006年,咸阳市累计复垦旧村庄358个,新增耕地4.3万余亩。旬邑县通过旧宅基地复垦整理,4年净增耕地1.07万亩,全县20万农业人口人均增加3分地。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处长赵德寿说,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将在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相对较大、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逐步推行,以节约耕地,保护土地资源。(元莉华)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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