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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暨节约集约用地经验交流会召开
2009-05-25
6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暨节约集约用地经验交流会强调,适应国家政策的调整,转变用地观念,做好存量土地挖潜这篇大文章,切实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副省长张和出席交流会并讲话。

交流会指出,要切实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要依法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不符合收回条件的,要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协商收回并给予合理补偿等多种途径,进行灵活处置利用。依法应当收取闲置费的,要在法定限额内从高收取。

交流会强调,要积极引导城市住宅、商业和服务业项目建设同旧城改造有机结合,利用存量土地解决项目用地。要充分利用破产、关闭企业和经济效益低下企业的原有建设用地,因地制宜地安排建设项目。要通过消化利用村内空闲地、引导具备条件的村庄迁村并点和建设多层农民公寓等方式,挖掘村庄建设用地潜力。要切实抓好砖瓦窑和工矿废弃地整治,积极推进砖瓦窑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用地需求。

交流会要求,要把土地置换作为挖掘存量土地潜力、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拓展建设用地渠道的重要手段,对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和废弃砖瓦窑用地进行置换。同时,实行土地置换,要严格遵循不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和农用地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原则,在征地程序、补偿标准和供地方式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符合规划调整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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