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力推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和治理保证金制度,成效显著。去年以来,投入31732万元,实施了554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项目,修复因采矿破坏土地2272公顷。
山东省明确,到2007年矿山生态治理率要达到55%以上;城市规划区、铁路、国道、省道两侧以及旅游景点、海滨旅游带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矿点全部关闭;城市周边和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70%以上被毁山体得到治理。目前,全省已有11个市525个矿山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以来,13个市的5784家矿山企业缴纳保证金4204.9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