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由于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强化耕地保护,山西省已连续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近年来,全省不断完善责任制体系,突出抓好基本农田保护,从1999年起就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乡、村、户六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耕地保护落实到图斑和地块。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山西省从严控制农用地转用,明确除国家重点工程外,其他非农建设项目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坚决做到先补后占、占一造一,补充耕地与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
同时,山西省不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2004年,省政府出台决定,将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30%用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2006年,省政府又启动实施了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大对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投入。2005年和2006年,全省共投入资金9.77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7.16万亩,整理基本农田37.43万亩,新增耕地27.07万亩。从今年开始,三年内全省将新造耕地100万亩。(武俊鹏 邢云鹏)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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