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出现了耕地被占用的现象,并且很多是先占后补,针对这种现象,近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发出通知,严禁以挖塘养殖、植树造林等方式改变新垦耕地用途,杜绝新垦耕地抛荒现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要先补偿后占用,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各市县的市长、县长作为第一责任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指出,禁止在大于15度陡坡、生态保护区、生态敏感区,以及建设规划区(包括远景规划区)、抛荒耕地区等区域选址,杜绝毁林开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补充耕地项目选址应以现有农用地整理为主,适度开发、复垦潜力较好的土地;以增加粮食生产能力为重点,因地制宜确定新垦耕地的用途方向,确保新增耕地有效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凡不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的补充耕地方案及相关建设项目的用地报件不予受理。经批准自行开垦耕地的,应向市县国土部门等额缴纳耕地开垦保证金。各市县应大力推动耕地指标储备、先补后占工作,逐步实现建设项目耕地先补后占。对于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用地报件应严格按规定编制及提交耕地补充方案,明确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项目选址的地块位置范围、实施资金、开垦期限等内容。通知强调,除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圈内成批次用地,以及单独选址、村庄建设项目,都要实行先补后占。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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