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目前共有煤矿2902座,截至4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共受理换证煤矿2590座,审批办理2466座,上报换证率达95%。
至5月25日仍未上报的煤矿,视为自愿放弃采矿权,原采矿权人必须向当地政府出具自愿放弃采矿权的书面材料。对逾期未换发采矿许可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
今后,凡备案后的资源储量不够规定标准的煤矿和申请分立采矿权的煤矿,一律不得申请增扩空白资源或调整其它煤矿资源;对不符合分立采矿权的煤矿,如保留一套完整的生产系统,关闭其它系统,可按单独保留煤矿换发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