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调整后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为: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10~14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1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14元/平方米收取。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按2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2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24元/平方米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