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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工业用地招拍挂细则 闲置用地将收取闲置费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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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将对工业用地全面实行招拍挂出让。在明确出让程序的同时,我省将对构成闲置的工业用地征收闲置费,直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5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各地应通过当地政府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并拟订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拍挂出让。 意见特别指出,用地者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到发展改革、规划、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意见加强了对土地供后监管的力度,提出要建立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机制,减少土地低效利用和隐性浪费现象的发生。对构成闲置的工业用地,我省将依法对其征收闲置费直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严禁炒卖土地。 另外,意见明确规定,省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用地规模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严禁以行政手段先行确定土地使用者、使用方式和土地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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