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由呼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等五部门联手对全市土地复垦制定新措施,并从今年起,各旗县区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项目所需费用将按相关规定收取。
新措施要求各旗县区把土地复垦做到与破坏数量平衡,实现不欠新账,快还旧账。并从今年起,各旗县区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项目所需费用将按相关规定收取。由呼市国土资源局对其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对没有土地复垦方案和方案不符合要求或土地复垦费用不到位的,由复垦义务人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否则不予办理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同时要求各旗县区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的要求,各负其责,由政府领导负首责,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的合理利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