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资源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政治人物:温家宝
·政治人物:胡锦涛
·百色市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国土资源部今年将加强推广矿产储量动态监测管理
2009-05-25
煤、铁、铜、铝等矿种的矿山实行储量动态监督一年多以来,矿山原有储量数据得到了修正、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珍惜资源意识得到了增强。日前,国土资源部储量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今年国土资源部将把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推广到更多的矿种和矿山。

据悉,2006年国土资源部在总结前几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4月28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生产煤、铁、铜、铝等矿种的矿山,开展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

tujian.org

《通知》实施一年多以来,取得了不菲成绩,山西省修正了50%左右的矿山资源储量。山西忻州市调整解决了30多座井口、巷道在界外的煤矿的越界开采等不规范甚至违法开采行为。湖北省开展了以矿区为单元的矿山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工作,相继完成了全省760个甲类矿山,共计1526个采矿权的核查检测工作,全省90%以上的甲类开采矿区完成了首轮的地质测量。从今年起,在全省各矿山企业实行了年度地质测量制度。江苏省已施行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的矿山数达到部、省两级发证矿山的91%。黑龙江省完成储量动态监测矿山1228家,有煤矿的地市都实现了动态监测工作。重庆市部分区县将矿山储量动态管理与矿补费征收入库、采矿权年检、矿山增资扩界的日常性矿山征管理工作联系起来,极大地调动了矿山企业珍惜节约资源的积极性。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正因为储量动态监测管理既能进一步摸清了资源的储量家底,又能探索出矿政管理新的有效形式,这一工作受到了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欢迎,并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针对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技术性强的特点,各省还相继出台了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北京、黑龙江、河北、河南、安徽等省牗市)出台了动态监管相配套的《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内容、储量报销程序、矿山地测机构管理作了具体规定。福建、江苏、陕西、甘肃等省也正加紧进行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的制定工作。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山西省对全省52家核查检测机构进行了资格认定。云南省针对近1/3的州、市无地勘单位的情况,参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颁发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计划在省内16个州、市各审批1-2家中介服务性质的矿山地质测量机构。河北省还积极推动大中型矿山企业建立地测机构。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了提高储量管理技术水平,辽宁、河北等省积极探索Micromine软件在储量管理中的应用。辽宁在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空间数据库系统Mapengine系统已完成了5930余个矿区的基础上,运用Micromine软件完成了近300个矿区的三维资源储量管理空间数据库系统。目前,全省有11个市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空间数据库系统已通过验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了确保动态监测工作质量,各省(区、市)还聘请储量评估师和矿产督察员做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对矿山检测报告进行审查。山西省通过成立了不同形式的资源储量报告审查机构,最大限度的隔断了检测方与被检测方的直接经济联系,从而有效避免了检测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失实等问题。陕西省铜川市还在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中推行了分级监督管理制度、按月与矿山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交换制度、月入井检查核查制度、矿山井下定期实测制度、矿山井上、下对照图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制度。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内蒙古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总价8.81亿
    ·南京推出7幅地块出让 太平南路出让地下土地
    ·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元旦正式实施
    ·大规模调查表明:多数安徽农民不赞成土地私
    ·内蒙古: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正在全面推进
    ·深圳市出台了八大政策严管土地
    ·贵阳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召开
    ·广西国土资源厅实行新闻发布制 及时通报工
    ·江苏明年实现国土资源政务电子化
    ·厦门市土地管理出台新举措 保护失地的农民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