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假借新农村建设违法开发房地产之风在天津越演越烈。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城郊的东丽等四区就已发现违法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为此,近日天津市政府第八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严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风。对以小城镇建设、村民住宅改造或其他名义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进行变相开发并对外销售者,坚决依法查处。
最近一个时期,天津部分区、县的一些村镇与开发商,假借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建设的名义,在未办理规划以及集体土地征收、转用、供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或者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在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甚至以村镇的名义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武清区王庆坨镇大范口村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与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达成合作建房协议,占用农用地建设“华隆生态居住区”,至去年10月为止,违法占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95.97亩;
北辰区双口镇双河村村委会与某开发商合作,自去年6月开始,建设“河畔人家”连体别墅小区,违法占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175亩;
北辰区青光镇铁锅店村与某房地产公司合作,于2006年3月开始,建设“天籁湾”项目,违法占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数十亩。
目前,天津市有关部门已对这些案件立案查处,分别责令整改、限期拆除,没收违法开发的房地产、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城郊的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四区共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127项,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其中工业项目92项,公共项目15项村民住宅项目20项,由村集体和乡镇政府为建设主体的共42项。天津市对55个在建的违法占地项目叫停,强制执行拆除了3项、4000平方米的违法建设项目。不过,有关部门认为,天津各区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仍然十分严重。
为此,天津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戴相龙为组长的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承担起行政主体责任。国土房管、规划、建设、市容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处罚违法行为的力度,对有案不查、查处不力、重责轻罚、以罚代管者,暂停该区县除市重点项目外的用地、规划、建设审批,对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依法查处,两年内停止参与招投标资格;个人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者,吊销个人执业资格。凡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的,一律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单位对未取得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提供配套服务。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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