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6〕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制止和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性好转,陕西省决定从今年3月上旬起至5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6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清查工作。
3月16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清查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此次清理清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内容、组织形式和要求。
这次全省清理清查工作主要内容概括为“六查、六看、六纠正”,即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各类规划等违规违法现象,纠正违法调整规划布局、规避法定程序审批调整规划的违法行为;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情况,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非法批地现象,纠正违法违规审批土地行为;检查土地利用管理情况,看是否存在规避招牌挂、低价出让土地等现象,纠正违规违法低价出让土地行为;检查土地使用权属证书颁发情况,看是否存在不按程序和规定发放土地证书现象,纠正违法违规发证行为;检查违法占地和浪费土地资源情况,看是否存在非法占地和破坏耕地现象,纠正各类违规违法侵占和破坏土地行为;检查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到位情况,看是否存在补偿不到位,有无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现象,纠正侵害农民利益行为。清理清查范围覆盖陕西10个地市及所辖107个县(市、区),采取省、市、县三级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相继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清理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扎实开展清理清查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清理清理清查工作,将进一步规范陕西省新增建设用地管理和利用秩序,强化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和调控管理职能,完善工作责任和考核机制,依法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浪费土地资源和违法批地占地的违法犯罪活动,更好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有利于促进陕西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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