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等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省政府要求,各市州、各部门要对已建成、正在建设或申请建设的项目进行分类说明和监察,特别是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提出相应的自查自纠处理措施。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或工作不到位漏报的项目,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这次清理范围包括自2003年1月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新建、扩建、联建或购置的办公楼及培训中心项目。清理内容包括:前期审批情况,是否属行政项目审批手续,是否违反项目审批程序或审批权限等;执行土地和环保政策情况,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按规定办理征地、用地手续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实施情况,是否按批复文件实施,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豪华装修等问题;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实际完成投资、资金来源及到位数,是否拖欠工程款等;项目使用情况,包括竣工验收、使用单位及管理方式,是否对外出租等。
省政府明确,清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从即日起至3月底,由各市(州)政府、省直各单位进行对照自查。自查情况于4月1日之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政府。第二阶段为重点督查阶段,由省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从4月份开始对部分市(州)和省直单位办公楼进行重点督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