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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土房产部门:坚决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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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媒体“深圳目前有20平方公里闲置土地”的报道,市国土房产部门作出回应:“深圳目前约有10平方公里已批待建土地,其中有多少属闲置土地须按法定程序认定。”
日前,有媒体刊登报道称“深圳目前有20平方公里闲置土地”。近日,市国土房产部门对此报道作出正式回应:“深圳目前约有10平方公里已批待建土地,其中有多少属闲置土地须按法定程序认定。对于经法定程序确定的闲置土地将坚决依法处置。”
针对相关媒体称“这20平方公里的闲置土地已相当于深圳近年来每年新批准的建设用地总量。而且,开发商囤地严重,一直是深圳房价快速上涨的重要原因”,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此类报道首先概念上有误导。《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第二条规定:“闲置土地系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其中: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将被视为闲置土地。”为此,“并非所有已批待建土地均为闲置土地。对未及时开发的土地,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认定后,方可确认是否属于闲置土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新闻发言人介绍说,对于依法处置闲置土地的工作我市一向十分重视,而且我市近年来已把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当作贯彻“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去年6月我市召开的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更新资源观,建立健全涵盖储备、计划、出让、利用、监管、收回等全过程的土地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尤其要加大出让土地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理力度”。根据会议精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于2006年下半年对全市的已批待建用地进行了系统的清理,目前共清理出已批未建地359宗,面积1003.29公顷。其中:特区内78宗(167.57公顷),宝安区147宗(438.58公顷),龙岗区134宗(397.14公顷);按用途分:房地产用地未建101宗(299.80公顷),产业用地未建177宗(530.32公顷),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其他未建用地173.17公顷。
我市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也一直在进行之中。据介绍,为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已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代拟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已上报市政府。该《方案》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指导思想、法律依据、闲置土地的界定、处置原则、处置方式、职责分工和程序、处置时间要求等均作出了规定。《方案》根据谁参与审批、谁参与处置的原则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行了分工。《方案》确定的具体处置工作流程为清查、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意见、汇总清理意见、通知用地单位、拟定处置方案、处置方案报批、组织实施、执行等8个阶段。 tujian.org
至于有关报道中所称的,“开发商囤地严重,一直是深圳房价快速上涨的重要原因……”该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我市房价近两年的持续上涨,社会各界也给予了普遍关注。我市住房价格上涨既有全国宏观因素,也有我市具体原因,特别是我市经济比较发达,人口快速增加,地理位置特殊,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同时,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满足普通居民住房需求的普通商品住宅供应比例偏小,住房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开发和供应也亟须加大力度。为此,市政府已明确要求在下一阶段房地产宏观调控工作中,突出抓好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开发,加强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创造有利条件增加市场有效供应,以缓解供求矛盾,稳定住房价格。”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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