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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暂行办法" 工业用地出让要"招拍挂"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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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营性用地一样,南宁市工业用地出让,也将全面实行“招拍挂”制度。记者3月12日从南宁市政府获悉,日前出台并施行的《南宁市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据悉,对于“招拍挂”出让的土地,有使用意向的用地者需先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之后,意向用地者仍须通过“招拍挂”公开竞争才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为避免暗箱操作,提高土地出让的公开透明度,今后,南宁市区范围内国有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都将实行本《办法》,包括工业生产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工业研发用地以及工业厂区内设置的必备办公和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用地。
“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成交前须严格保密。”昨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工业用地出让前,南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地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用地现状、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因素审议确定出让底价,并提交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审定,报南宁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另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定期分批公布工业用地信息,并进一步完善‘招拍挂’出让程序,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规则。 tujian.org
据介绍,在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南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出让方案,发布具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20日),公布受理竞买申请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和竞价时间(挂牌竞价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文彩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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