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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称多数城市未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廉租房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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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建设部通报了2006年全国城镇廉租房制度建设情况,截至2006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经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城市总数的77.9%,但仍有145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
据通报,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除信阳、遵义、保山、固原外,有283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地级以上城市的98.6%。370个县级市中,有229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县级市的61.9%。
此前,建设部负责人曾发出严厉督促,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实施”。根据建设部设定的工作计划,2007年,国内所有城市和县城镇将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另外,建设部透露,全国121个地级以上城市目前明确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但仍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建设部要求,尚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比例的城市,要在2007年一季度予以明确。今年第三季度,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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