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继续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从1999年到2006年,8年累计建成标准农田1400万亩。
为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浙江省去年制定了《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并大力开展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全省落实了3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区,目前已完成建设方案的编制。据统计,2005年11月1日~2006年10月31日,全省批准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75470亩,落实补充耕地面积175482亩。去年一年建成标准农田102.36万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00万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