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地方政府节约集约用地,减少土地利用中的浪费行为,山东省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评机制,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
山东省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管理办法,通过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促进地方政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对建设用地单位节约集约用地奖惩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地方停止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山东省将加强建设用地定额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额指标核定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超定额用地必须予以核减。坚决杜绝建设宽马路、大广场、"花园式"工厂。在开发区和城市工业区,积极推行标准厂房建设。
山东还将大力盘活闲置土地和存量土地,通过城市、村庄土地整理,加快城中村和空心村改造。搞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试点工作。各级政府要对闲置、低效利用和批而未用土地开展一次调查清理,调查清理结果要分宗地登记造册,并分别提出盘活处置意见。各地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具体优惠政策。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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