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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正式启动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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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种了一辈子地也能领到养老金!”12月6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毛家村村民辛长江,在村委会拿到第一笔共300元养老保险金。与他一同领取养老金的共49人,他们是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试点的首批受益者。
这标志着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正式启动,今后,被征地农民将逐步纳入我省养老保险政策覆盖范围。
15日,记者从省社会保险局了解到,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经开区兴隆山镇毛家村、南关区幸福乡、二道区英俊乡已被确定为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首批试点单位。目前,我市已有560余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参保手续,有160人已缴纳养老保险费。预计到年底,全市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人数将超过300人,征缴社会保险费超过1000万元。
省社保局有关人士表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试点将在我省逐步推开,明年我省9个市(州)将至少各有一个县(市)开展试点,预计明年我省启动试点的县(市)将达20%。(通讯员 王巍)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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