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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4个省级开发区通过国土部“四至”范围审核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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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近日公布第十四批通过“四至”范围审核的开发区清单,我市上报的6个省级开发区榜上有名。至此,全市1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已全部通过审核,恢复正常的建设用地供应。
此次通过审核的6个开发区,分别是江宁经济开发区、栖霞经济开发区、六合经济开发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和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占地总面积近百平方公里。通过审核后,这些开发区“四至”(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范围将得到固定。
据介绍,为避免各地盲目设立开发区,乱占滥用耕地,国土资源部从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清理整顿开发区为重点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包括落实各个开发区的“四至”范围。自2005年底国土资源部公布第一批通过审核的开发区以来,我市已先后有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出口加工区、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雨花经济开发区、浦口经济开发区、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和溧水经济开发区等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通过审核。
据悉,按照规定,通过审核的开发区可恢复正常的建设用地供应,而未经审核通过的,当地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则不能增加新的建设用地供应。(通讯员 于志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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