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开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工作,坚持依法征地,落实补偿安置,深入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较好地处理了经济发展与保障农民权益的关系。
近年来,福建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完善和加强征地补偿工作,进一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省国土资源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全省统一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2005年12月,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统一全省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全省的耕地年产值划分为五等;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按该耕地年产值的10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按该耕地年产值的15倍补偿,青苗补偿费按该耕地年产值的1倍补偿,菜地的青苗补偿倍数可以适当提高。这种征地补偿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因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不同而产生的征地补偿差异问题,并且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标准,较好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tujian.org
福建省严格监管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的发放和管理使用,确保征地补偿落实到位。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了监管工作:一是设立征地资金专户。征地前建设单位必须将50%的征地款项先行存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设立的征地资金专户,保证征地补偿费足额到位。二是改革征地补偿费逐级下拨的支付方式。将被征地农民应得的征地补偿费用,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被征地农民名单,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防止征地补偿费被截留挪用。三是将村集体依法留成的土地补偿费纳入公积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保险,发展二、三产业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四是建立征地批后实施监管制度。由有关部门跟踪检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情况,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生计,福建各地对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厦门市、晋江市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让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福州市、泉州市推行了留地安置模式,使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一定的地租收益,部分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和各地探索的经验,福建省去年提出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经多次研究,已拟订三种方案,目前正就三种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选择其一在全省推行。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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