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土地“闸门”,南京继续加大查处土地违法力度。近日,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部署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决定在年底前,对2005年1月—2006年9月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排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国土资源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按照规定,全市监察、国土部门将对2005年1月—2006年9月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清理,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案件线索,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案件。如果案件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将先行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的有关责任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分(县)局对2005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登记造册,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统一登记,列出处理时间表;同时在11月底前查结若干起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对决定立案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将通过联合办案方式,共同组织查处。 (通讯员 于志勇)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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