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要求强化各级政府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据了解,2005年以来,浙江省已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663件,对101名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10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在会议上强调,地方政府违法用地是绝不应该的,也是绝不允许的。政府带头违法违规用地,不仅破坏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而且损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影响个人的前途和家庭的幸福。
会议提出,今后,对各级政府辖区内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地方政府负责人的责任。省政府将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各市、县(市、区)要加大土地整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要将土地管理纳入对县(市、区)一把手审计的内容,把土地征用款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严肃处理贪污、挪用土地征用款行为。
要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各级政府要带头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认真研究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措施,积极支持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国土资源部门要敢于查案,敢于动真格。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案件,对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要首先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会上还通报了3起土地违法案件。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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