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省际互查。
据部地籍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省际互查工作,目的是通过省际间的互查,检查各省(区、市)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完成情况,了解土地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和完善土地登记规范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省际间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规范化水平,推动土地登记各项工作的开展。
根据通知要求,土地登记规范化省际互查采取省际间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各省(区、市)要成立由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地籍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3~5人组成的检查组。各检查组要对被检查省(区、市)至少2个地(市)和2个县(市)进行抽查。省际互查的检查时间为5~7天,整项工作将于2006年11月底前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