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100家开发区以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论英雄 |
2009-05-25 |
|
近日,江苏通报了2005年度全省开发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情况,对全省100家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了排名。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常熟经济开发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名列全省前五名。同时通报了土地空闲率评价排名后十位的开发区。
近年来,江苏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工作,提出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全省土地集约利用的示范区。根据全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省政府规定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苏南地区一般不得低于250万元,苏中地区一般不得低于160万元,苏北地区一般不得低于120万元。
为促进集约用地,江苏出台实施了《江苏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并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每年对全省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下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农用地转用指标数量直接挂钩。对上一年度批次转征用后供地率达不到80%或半年供地率达不到60%的地区,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今年,省国土资源厅对100家开发区2005年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全省40%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达到优或较优等级,主要集中在苏州、无锡、南通等地区。对2005年度开发区土地空闲率的评价表明,开发区土地空闲率在0.08%—18.24%之间,平均为5.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江苏一是加强用地预审和批后管理。严格审查项目容积率、地均投资强度等控制指标,对集约用地指标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或缩减用地。加强对供地项目的跟踪管理,对不按照规划控制指标实施的,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进行整治。二是深入开展开发区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同时积极盘活空闲和批而未用土地。三是切实做好集约利用评价的基础工作,将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制度化和日常化。今后,开发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的结果将作为升级扩区的主要依据,对达不到集约用地标准的开发区,一律不得升级扩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