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国土厅了解到,《贵州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批准发布实施。《办法》就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过错责任及追究形式、追究程序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对促进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门是主管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执法部门,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是新形势下国土部门转变职能、规范管理、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必然要求。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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