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初,省内兴起“养鳗热”,不少地方挖鱼塘养鳗鱼。但是,近年来随着“养鳗热”的逐渐消退,留下了大量废弃的养殖鱼塘。为了能及时垦复这些废弃的养殖鱼塘,拓展补充耕地的途径,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去年6月,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开展垦复废弃养殖鱼塘的调查工作。经调查,全省已变更为非耕地的废弃养殖鱼塘复垦项目26个,涉及20个县(市、区),项目规模共2498亩,经复垦可新增耕地2411亩。福建省规定,废弃养殖鱼塘垦复前属于土地的按照新增耕地面积,省级耕地开发专项资金每亩给予2500元的补助,复垦前属于精养池的(硬化养殖池)每亩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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