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现状,杭州市决定在住房用地供应上精打细算,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
杭州市政府日前印发的《杭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6-2007.12)》根据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重心向市区外转移的要求,对新区适当提高了住房建筑的容积率水平。包括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规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廉租房的年度土地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同时,杭州市加大了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决定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据了解,依据杭州市住房抽样调查,至2005年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使用面积已达到20.7平方米。从2006年6月至2007年年底,杭州预计不包括暂住人口的年住宅建筑面积需求量约为550─650万平方米。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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