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严格房地产开发土地的管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房地产企业, 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按照新近出台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调整住房结构的意见》规定,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虽按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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