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出台土地宏观调控八项政策的同时,辽宁已开始制定土地出让最低价格,严禁以土地“低租金”或“零租金”出让来招商引资。
在刚刚下发的辽宁省《关于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或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费和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同时,已完成基准低价更新调整的地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不得低于同级别基准地价的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处长谢量雄表示,我省还将在既确保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又不影响招商引资力度的前提下,制订全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最低价将细化至各个城市以及1100多个乡镇的国有土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今后我省凡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性土地,当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工业、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协议出让结果将在当地土地交易市场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将不少于15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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