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对40万亩土地进行整理;每年开展100个村庄旧宅基地复垦;安排300处地灾危险点居民搬迁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8月23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了关于服务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在统筹规划农村各业用地,引导农村有序建设的同时,推进土地整理,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意见提出,2007年底前完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积极推进以田、水、路、林、村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十一五”期间,省级每年安排8亿元资金,实施40万亩左右的土地整理。2006年开展50个村的旧宅基地复垦试点,今后每年安排开展100个村庄的旧宅基地复垦。对整理为耕地的,每亩给予1.8万元的资金补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净增的耕地,经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可以100%置换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建设。
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和制定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有效办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居民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每年安排约300处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居民搬迁。
意见强调,夯实国土资源工作基础,提高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至2008年底完成全省国土资源所所长轮训,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资源所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加大国土资源科技支农力度,加快农村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加强地质勘查,实施矿业兴农,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争取在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沿海经济带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农业地质调查)工作,为基本农田保护等提供基础地球化学资料。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