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记者在市政府召开的贯彻国家土地政策从严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制定多项措施从严土地管理、坚决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面临着耕地保护任务重、建设用地指标少、发展用地需求量大的严峻形势。为此,我市将依法严格保护耕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征地补偿费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机制,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依法、足额、及时支付到位。
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在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中,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并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也要按闲置土地处置。对造成土地闲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办理新的项目备案、规划及用地报批,直至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完毕。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干预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将不断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和节约利用水平。工业项目用地审批中要落实投资强度限制,积极推行多层次标准厂房。科学编制供地计划,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时间,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用地的供应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出让纳入有形市场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也要进行招拍挂出让试点,稳步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的有偿使用,并完善市场管理体制,构建全市统一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市场。将全市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纳入统一的土地有形市场,保证土地市场的有序供给,实现土地供应的“一个龙头出水”。
从严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各级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将直接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对有案不查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土地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将公开调查、公开结果,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另外,将抓好土地利用修编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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