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禁止供地类建设项目一律拿下;审批:严格土地使用条件并公告;批后管理:半年一次跟踪检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管理的通知》。明确各地对禁止供地类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用地预审,要严审用地者资格、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并发布公告,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每半年必须全面检查一次。
江苏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对禁止供地类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用地预审;对限制供地类建设项目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审批。对选址不合理和不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达不到土地投资强度等要求的,责令其调整选址、重新上报选址方案。经审查符合规定并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落实后,方可通过用地预审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通知要求,要严格建设用地审批,严查申请用地者资格,严格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并按要求向社会发布出让公告。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改变。在建设用地批准后,及时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要求用地单位在施工现场明示。
通知规定,要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确保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条件要求使用土地,同时建立跟踪管理制度,每半年必须全面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用地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约定)的条件要求使用土地,特别是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等重要指标。各地要及时准确填报供地及用地检查信息。不按时上报的,省厅将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审批。 tujian.org
江苏厅决定,要在全省实行建设项目用地验收制度。对2005年1月1日以来及今后所有批准供应的新上项目用地进行竣工用地验收。检查单位要在建设项目竣工前10个工作日内,下发检查通知书,验收结束后将结果记录在案。对验收合格的,出具《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用地验收合格意见书》。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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