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年租金流失严重,数额达亿元以上。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拒不缴纳土地年租金的单位和个人,下半年起将被列入“控制名单”,暂停办理土地相关业务,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查处。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年3月,我市重新启动土地年租金收取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签订年租金缴纳协议38份,协议年租金总额52.87万元,已收取年租金41.3万元。不过,按照先前调查摸底的情况,仅郊县和主城区的新街口、夫子庙、建宁路三街道范围,就有530家单位、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需缴纳土地年租金,涉及金额估计为5000万元左右。而全市范围,每年应收的年租金至少在亿元以上。原因是部分单位和个人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或改变用途是自己的事情,拒绝缴纳年租金。
据介绍,土地年租金收取范围主要有三类,分为,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包括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和因出租地上建筑物而涉及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临时改变原国有划拨土地用途,用于商业、金融、商务办公、娱乐、服务、旅游、餐饮、停车场等经营性活动的;因企业改制、房产交易等原因已办理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授权经营手续的工业类用地,临时改变用途用于商业、金融、商务办公、娱乐、服务、旅游、餐饮、停车场等经营性活动的。土地年租金分商业、工业和其他三类,土地级别不同,收取的金额也不同,最高标准为每年12元/平方米。
为避免土地年租金流失,我市下半年起将加大其收取力度,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或改变用途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摸底,并登记在册。对拒不缴纳土地年租金的单位和个人,将列入“控制名单”,在办理土地相关业务时,要求其在缴纳年租金后方可办理,并进行全程控制;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进行查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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