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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六条”后 太原市国土局首次举行土地拍卖会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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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上午,在太原市国土局举行的土地使用权拍卖会上,小店区晋阳街上一块面积53.8亩的土地,以8250万元卖出,这是“国六条”出台后,太原市首次对住宅用地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成交后签订的合同中,“普通商品房”将取代以前的“商品房”,首次被明确写入合同。
拍卖会开始不到10分钟,竞拍者的竞价已经远远超过了原定50万元的增幅,每次增价都在100万元以上,起拍价3000万元迅速飙升至6000万元,最终,山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8250万元的高价拿得这块土地。
“这块土地属于四类地,这样的价格已经算是‘天价’。”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土地成本加上每平方米的建筑成本大约在1600元左右,再加上税收、贷款利息等投入,每平方米的成本大约在2800元左右。”主持此次拍卖会、被誉为“中国土地第一拍”的陈少湘先生会后跟记者说。
据了解,该地块原为国有企业山西针织厂的土地,该厂目前正在进行改制,今年政府收回这块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后,所得款项的40%用于企业改制费用,60%作为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专户。
“以前住宅用地拍卖成交后签订的合同中,写的是‘商品房’,这次要改成‘普通商品房’,这是个很大的变化。”太原市国土局地籍处赵处长表示,有关部门还将对开发商的详细规划等把关,防止把普通商品房建成高档住宅或别墅类住宅。 tujian.org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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