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基本农田的“红线”任谁也不能更改。记者昨日获悉,为了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江苏省政府正式出台并实施《江苏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办法》明确,13个省辖市市长是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第一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办法》明确,从今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在每个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省政府将对各市分别考核一次。考核的内容及标准是:市级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人民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市级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市级行政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低于占用的面积与质量;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查处率在95%以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符合上述要求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否则,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其中,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五个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依据国务院批准数额下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省政府将对各市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且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并给予相关政策倾斜。对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整改期间,暂停该市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被列为各省辖市市长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市,由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对其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程序依纪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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