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布《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突出强调要重点加强和完善房地产用地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土地有效供应。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指出,要强化土地供应计划,在切实保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拆迁安置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再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科学安排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规模和结构。而且,土地供应计划要适时向社会公布,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
在合理控制具体出让宗地面积的基础上,这个省更加规范土地出让文件中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增设多层建筑所占比例,遏制通过平摊容积率建造别墅类等低密度高档住宅。在土地供应前,城市规划等相关部门要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套型面积等规划设计条件,并将上述控制性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浙江省还要求各地根据规定,加强房地产用地合同履约管理,在房地产用地出让合同中增设履约保证金约定条款,加大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履约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竣工以及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条件等违约行为,要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责任。对企业擅自提高项目容积率等土地规划指标的,要以市场同比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对擅自降低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建造别墅类等高档住房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通知》强调做好建设用地批后核查监管,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空闲土地数据库,合理调整停建项目建设用地和盘活闲置土地。浙江省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开展闲置土地、别墅类用地的清理。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认真整改,并于2006年9月底之前向省国土资源厅写出报告。加强闲置土地调查与清理力度,对建设用地达到法定闲置标准的,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以遏制圈占和囤积土地现象的发生。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还指出,全省将实施产业用地动态监测与分析制度,对各类产业用地实行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建立基准地价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准确地把握土地市场及地价的走势,为政府调控城市土地利用方向提供快速科学的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