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要占70%以上”的新政策,福州到底是否执行?尽管我省至今尚未对已出让地块作出明确规定,但对于准备出让的新土地而言,这一规定恐怕没得突破了。6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出了《关于2006年第五次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下称《公告》。与以往《公告》不一样的是,此次《公告》明确规定,7月6日拍卖的三幅宗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意味着福州新拍卖地块的建设标准将开始执行新政规定了。但对于开发商过去拿下、尚未动工的土地是否也要执行这一标准,目前还不明确。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户型面积标准首次写入拍卖公告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6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外发布今年第5次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公告指出将定于2006年7月6日,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拍卖大厅公开拍卖福州市城区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三幅土地分别是:1.宗地2006拍-10号,该地块位于仓山区建新大道东侧,金山生活区九期A地块,出让面积约149015平方米(合223.52亩),用途为商业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容积率1.7,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规划建筑密度24%以下(含24%),规划绿化率30%以上(含30%),建筑高度80米以下(含80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宗地2006拍-11号,该地块位于仓山区建新大道以东,金山生活区九期B地块,出让土地面积约66241平方米(合99.36亩),用途为商业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容积率1.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500平方米,规划建筑密度24%以下(含24%),规划绿化率30%以上(含30%),建筑高度80米以下(含80米)。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3.宗地2006拍-12号,该地块位于仓山区则徐大道南侧,出让土地面积约38639平方米(合57.96亩),用途为商业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容积率2.2(含2.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500平方米,规划建筑密度22%以下(含22%),规划绿化率30%以上(含30%),建筑高度40米以下(含40米)。 tujian.org
除了还有一些其他的配套规划指标外,本次三幅地块最引人注目的规定当数与此次新政有关的规定了。三幅宗地的最后一条规划指标均明确指出: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同时,公告还进一步规定:项目建设在满足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外,还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这也是福州国有土地使用权自2000年公开拍卖交易之后,首次将户型建设标准写入公告,此举也意味着福州新拍卖土地将开始执行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新政。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已拍未开发土地 如何衔接尚未定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于即将拍卖的土地,福州市在此次拍卖公告中作出了相当明确的规定,那么,对于开发商过去拿的但还未开发的土地是否也将执行这一标准?记者从我省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到,我省具体的相关政策还没有出来,因此,这一政策的执行目前尚不明确。 tujian.org
而对于福州市此次三幅地块首次规定套型建筑面积的做法,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拿地肯定会比以前谨慎多了,毕竟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在福州几乎可以说是小户型了,因此开发商观望心态可能会多些。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土地日益稀缺的情况下,从这几块地的开发层面上看并不差。因此,开发商也可以通过更为灵活的方式进行项目开发,比如推出子母房,毕竟这种户型目前在福州市场还是空白,如果有人首吃螃蟹,说不定还能在市场上刮起一股新的户型流行风。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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