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控全省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充分挖掘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湖南省日前建立了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动态监测制度。
该省要求,这项工作由省厅部署并负责指导,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监测的范围为全省各城市、建制镇规划区、工业园区内的所有存量建设用地。监测的内容为闲置土地和其他可供地的权属、面积、原用途等情况。
为做好这项工作,湖南省组织力量,专门开发了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动态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监测将以季度为统计时段,逐级汇总动态监测数据,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布,并以此作为土地供应宏观调控和供应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据悉,首次动态监测数据将于9月30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