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西省国土资源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山西进一步明确查处措施和查处重点,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将直接查处40宗在全省范围内有影响的案件,并筛选60宗有代表性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市、县依法查处。
对于查处较困难的案件,将采取四项措施:按照属地管辖查处有困难的,采取下查一级甚至下查两级的办法,由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直接查处。对影响大、违法情节恶劣的大案要案,实行公开调查、公开曝光、公开追究、公开处理。涉及政府违法的案件,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向政府领导秉公直谏,纠正违法行为,建议无效的,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实行联合执法,与公、检、法机关密切配合,追究违法采矿者的刑事责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山西将对以下重大案件重点查处:土地方面征地补偿不到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占地、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搞非农建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案件。矿产方面,有“保护伞”的非法开采、涉黑势力的非法开采、造成地质灾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非法开采以及越层越界开采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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