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建设用地加强批后监管,严格对照合同约定进行复核验收。1998年以来,该局先后对1572宗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复核验收,对311个增加批准面积、改变用途的项目依法进行了查处,累计追缴10亿元土地出让金。
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以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为标准,对经规划部门批准增加建筑面积、改变用途,以及多用土地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补缴土地出让金,把原来建设单位额外取得的土地收益依法追缴回来。在建设用地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实施前,项目批后监督管理存在缺位问题,不少项目在建设中擅自增加建筑面积、改变土地用途、多用土地,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侵犯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杭州局自1998年起在全省率先探索将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作为突破口,试行对房地产项目竣工后进行用地复核验收。该局要求,市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建设项目都必须在项目竣工后30日内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竣工后土地使用情况复核验收,只有通过用地复核验收的,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002年7月,该局将用地验收范围从市区扩大到全市,用地验收项目从房地产开发项目扩大到所有新建、在建的建设用地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工作在全市有序推进。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过开展用地复核验收工作,商品房用户土地分割登记发证中的诸多矛盾得以解决,维护了广大土地权利人尤其是住户的合法权益,并为及时办理土地证提供了基础条件。目前,该局已经初步实现了个人商品房住宅土地证当场办结。同时,规范了房地产业的用地行为,促进了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在用地验收中对发现的问题,该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加强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督管理,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促使房地产市场公平、公正竞争机制的建立。在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中,该局还抓住有利时机向建设单位宣传土地法律法规,促使建设单位在建设开发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用地条件和要求依法使用土地。仅2005年,全市就有44个建设用地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3.7亿元,补缴契税1107万元。其中,最多的一个项目因增加建筑面积和改变用途双重原因补缴土地出让金6229万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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