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的意见》,对西宁市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后,政府将严格依法控制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土地二级市场。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其出让底价由政府审核,严禁违法减免土地收益。原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必须严格审核土地出让金差额,足额征收土地收益和出让金差价。
《意见》指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总纲,各项建设必须严格执行《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今后,在城市改造方面,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旧城改造必须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出让、整片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强化集约节约用地,讲求单位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城市存量土地。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详细规划出具的拟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并将规划设计条件与附图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无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此外,各类项目建设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期开发建设,除法定情形外,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近期因城市发展需要以及对城市容貌影响较大必须改造的地段,现有土地使用权必须按规定期限开发改造,土地使用权人无力进行改造或不按规定期限实施的,或迟迟不动的,政府将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进入土地市场,进行公开招标拍卖。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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