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缩短了31项业务的办理时限,共计缩短162个工作日,平均每项业务办理时限缩短5个工作日。新的业务办理时限标准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据介绍,在此次提速过程中,市国土局简化了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企业改制中的历史性用地确权等5项业务的流程;合并了出让地转让审批、划拨地转让并出让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用使用等审批程序与土地登记程序,另有10项业务减少了一套办事资料。31项业务的程序简化、合并后,平均每项业务办理时限缩短约5天,如办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原来需要31个工作日,通过将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与其土地登记发证两项流程合并为一后,现在只需21个工作日,比原来减少了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