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国土资源部门、公、检、法将联手出击,运用司法手段从重从严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我省出台“关于运用司法手段联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意见”即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根据“意见”,在处理非法采矿行为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负责涉嫌非法采矿犯罪案件的移送和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的鉴定,发现非法采矿或接到有关部门移送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非法采矿案件后,依法及时查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公安机关将对涉嫌非法采矿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取证、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对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案件予以受理,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构成犯罪的,立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则负责批准逮捕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和利用职务经济犯罪的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则对涉嫌非法采矿犯罪以及相关渎职案件查清事实,从重从严从快惩处,并尽量不适用缓刑和只适用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时,“意见”提出,将加大反腐力度,严惩“黑后台”、“保护伞”等犯罪行为。凡是发现非法采矿案件涉及“黑后台”、“保护伞”等线索的,无论涉及哪个部门,涉及哪个领导,都必须一查到底,依法严惩。我省还将公布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方式,畅通检举通道,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采矿行动;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震慑非法采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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