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将组织开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家、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省重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尤其是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批地、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及浪费土地矿产资源、非法转让矿业权等重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及负责对全省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