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向各机关处室明确,不得擅设考核表彰项目,并把去年年底获准精简的2类9个考核表彰项目周知全系统。
去年年底,重庆局将原有的45项评比表彰项目精简为2类9项。精简后的9项表彰项目控制在系统综合性、基础性、重点工作或对本系统有重大影响的单项工作上,包括综合表彰类2项(市政府每3年考核表彰区县政府一次、市局每年考核表彰区县局一次)和单项工作类表彰7项(会同市级部门每年分别表彰一次信访、法制工作,以市局名义每2年表彰一次统计、安全、党建、人事、财务与审计工作。宣传信息、档案管理等工作则包含在“八三三”创优工作表彰中)。表彰主要结合有关会议和文件形式进行,以文件形式表彰为主。
11月底,重庆局重申,凡无法律明确规定或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检查评比项目一律取消;除人大、政协委员年终视察项目外,原则上不安排其他方面的专项检查活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